2010/12/27

試反思「知識敘述的合法性」

有時不禁會想,我們是憑藉什麼「身份」在編撰教材呢?

那天去訪問一位在地的文史工作者,他說:「我採編的民俗誌是介於學術與民間兩者,他們(學術界)並不承認我的東西,而民間有時也不一定能接受我的東西。」記得張大春在批判文化 創意產業時,用了一個詞叫學術封聖(canonization)。有時一些社區大學的老師,擁有的知識有別於學術界,也不一定擁有學位,但這些「技藝」能說他沒有價 值嗎?孔子說: 「志道、據德、依仁、遊藝。」在今天,如何界定「藝」的範圍?如何能夠判定一門學科沒有「價值」甚至說其「小道」也!?

以往,我很喜歡引用所謂的「後XX主義」,但如今我發現他們(後XX主義)只提出 了問題,卻未提供解決的方法,實踐上幾乎窒礙難行。(也許只有我這種無聊的人會想實踐這些亂七八糟的主義?)周旋在各學科間,嘗試用自己的語言去詮 釋,意圖將學術火星文翻譯成口語。往往戰戰兢兢、讀了再多素材依舊非常不踏實。我們是憑藉什麼「身份」在編撰教材呢?

用「編撰」也許溢美了,充其量不過剪刀漿糊的功夫吧!

當審查會上,民間專家遇上了學術界的學者,我們該用什麼「身份」編撰教材呢? 從專案的觀點,一切以結案、利潤為第一優先。而要想結案,首先面對的 是公部門的長官、學者,再來是內容專家,最後才是一般學習者。而從教材設計的觀點, 卻完全相反...。現今流行的各派典,都會說凡事要以學習者為 中心。那...我們的「學習者」又在哪裡呢?

如果有這麼一天,當各個「角色」衝突時,該憑藉什麼「身份」去面對學習者、內容專家、審查委員、業主呢?身為教材設計者又當如何取得「知識敘述的合法性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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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.12.27